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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实践教学 开展合作共赢

继续教育部与广安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10

为积极探索创新型、实践型人才培养模式,帮助开放教育学员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不断提高学员综合素质、培养学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10月20日,继续教育部与内蒙古广安律师事务所签订共建法律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以开放教育法学学员为主体的实践小组,利用课余时间到广安律师事务所进行参观、考察、学习、调研、培训、实习等相关实训活动。双方本着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不断拓宽基地建设的合作领域。

继续教育部副部长杨斌与内蒙古广安律师事务所冶凤蕊签订协议,继续教育部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