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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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17


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教师函〔2020〕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的范围是办学体系内从事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的

专任教师(含在管理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双肩挑”人员)。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详见《通知》。

三、评选名额各盟市电大及省校各部门依据评选条件要求自行申报。

内蒙古分部(省校)最终推荐总人数为2名。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个人自荐、各盟市电大及省校各部门推选、内蒙古分部(省校)组织评审的方式。

1.个人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所属盟市电大或部门给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个人撰写诚信承诺书(对先进个人推荐表主要事迹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准备5寸工作照2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将上述申报材料及主要事迹的佐证材料报送所在盟市电大或省校的相关部门。

2.各盟市电大及省校的相关部门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规守纪、廉洁从教、学术规范等,以及《推荐表》中的内容逐一把关、核实,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或省校部门公章,一式一份。

3.以各盟市电大及校部相关部门为单位,将附件2、附件3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师发展与评估中心)。

4.由分部(省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对汇总材料进行评审、

公示,最终推荐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人选,呈报国家开放大学总部。

2

五、其他要求

各盟市电大及校部相关部门报送推优材料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11月15日前。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李胜男

联系电话:0471-4602416 15124748575

箱:845335820@qq.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34号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发展与评估中心(邮编:010011)

附件:1.《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

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教师函〔2020〕8 号)

2.《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3.《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11月2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学院,总部各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三全育人”要求,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国开教师〔20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开学〔2018〕 1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通过大力宣传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进一步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励教师更好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的范围是办学体系内从事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含在管理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双肩挑”人员)。

二、评选名额

计划评选表彰师德标兵10名左右、师德先进个人100

名左右。师德先进个人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分部、

4

学院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在规定限额内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

选人。师德标兵在师德先进个人的基础上经总部评审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各分部、学院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国家开放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3.热爱开放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开放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乐于协作,无私奉献。

4.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心关注关爱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在资源建设、教育教学中努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5.品行端正,廉洁从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受到师生高度评价。

6.学科专业功底深厚,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熟悉远程开

放教育的教学理论和方法,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效果显著。


7.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伦理,坚守学术良知,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8.主动服务社会,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促进全民学习。

9.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二)师德标兵的评选在具备上述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从事迹特别突出、影响广泛、深受师生爱戴的教师中产生。

四、评选程序

(一) 分部、学院推荐

各分部、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所属学院、学习中心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向总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报送推荐材料。

(二) 总部评审

总部组织评选工作组,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并通过国家开放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总部确定表彰人选。

(三) 表彰宣传

总部对师德高尚的推荐人选授予“国家开放大学师德标

”或“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级办学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对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报道。

五、申报材料

(一) 个人提交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加盖

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3000字以内,可附页。

2.本人5寸工作照2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二) 单位提交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2.分部、学院评选活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并于10月底前报送到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相关表格可在国家开放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ouchn.edu.cn/、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http://www.ouchn.cn/查看下载。

六、评选工作要求

各分部、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民主推荐、

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推荐。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至总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七、联系方式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张洪锐联系电话:(010)57519295

电子邮箱:zhanghr@ouchn.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邮政编码:100039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2 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2 寸照片

(电子稿请粘贴电子照片)

民族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政治面貌

 

进入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

 

所在单位

 

 

现任行政职务

 

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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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盟市电大或省校相关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省 校

( 分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总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10


附件3

国家开放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汇总表

各盟市电大、省校相关部门名称(盖章):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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