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要求,强化教学过程监督管理,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依据《内蒙古开放大学 2025 年听评课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阿拉善开放大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阿拉善开放大学各教学单位所有开放教育本、专科专业的教学活动,涵盖直播(面授)课程、实践教学及其他教学环节。
第三条 工作原则
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对教学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聚焦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保检查工作有的放矢。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检查过程严格遵循客观事实,依据统一标准进行评价,保证检查结果真实可靠、公平公正。问题导向,持续改进:以发现和解决教学问题为核心,通过检查反馈,推动教学改进与质量提升,形成良性循环。
多方协同,全员参与:整合学校管理层、教学督导、教师、学生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教学检查工作,实现协同共治。
第二章 教学检查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成立阿拉善开放大学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教学检查工作的最高决策与领导机构。
组长:由校长担任,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工作,把握教学检查工作的整体方向和重大决策。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具体组织和协调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教学自查及配合学校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政策制定:根据国家教育政策、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的政策、方针和总体目标,确保教学检查工作符合教育发展趋势和学校发展需求。
统筹规划:统筹规划全校教学检查工作,审议批准教学检查工作计划、检查方案和检查指标体系,明确检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合理安排检查时间、人员和资源,保障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监督指导:对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确保检查工作按照既定计划和要求顺利进行。
结果审议:审议教学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对教学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决策。
制度完善:根据教学检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反馈结果,组织修订和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推动学校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
具体工作
计划制定: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内蒙古开放大学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教学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和人员分工,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和组织教学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安排检查人员分组,分配检查任务;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指标和标准,确保检查工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资料管理:收集、整理和保管教学检查相关资料,包括检查计划、检查记录、自查报告、检查报告等;建立教学检查工作档案,为教学质量分析和教学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结果汇总: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撰写教学检查报告,总结教学工作亮点,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整改跟踪:对教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定期了解整改进度,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或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条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教务处:负责提供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师授课任务等教学运行基础信息,协助教学检查工作办公室制定检查方案;对教学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专家督导员:依据教学检查指标和标准,客观公正地对教学活动进行检查评价,深入课堂听课,查阅教学资料,与师生进行交流;撰写详细的检查意见和建议,为教学改进提供专业指导。
学生督导员: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开展课堂教学检查,重点关注学生课堂参与度、教学效果等方面情况;参与教学检查结果的学生满意度调查工作。
第三章 教学检查内容
第六条 教学准备检查
教学文件检查:检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是否完整、规范,是否符合国家开放大学相关专业标准和学校教学要求;查看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教学文件开展教学活动。
教学资源检查:核查教材选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优先选用优质教材;检查直播课程 PPT 是否添加学校 logo,教学视频、音频等资源是否清晰、流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面授课课件或板书设计是否合理、内容是否准确。
教师准备检查:了解教师备课情况,包括教案编写质量,是否明确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设计是否合理;检查直播课教师是否提前熟悉教学平台操作,是否提前 5 分钟进入教学平台调试设备。
第七条 教学实施检查
教学过程检查:观察教师课堂教学仪态是否端庄,语言表达是否清晰、准确、规范;检查教学环节是否完整,是否包含导入、讲解、互动、总结等环节;关注教学时间分配是否合理,教学节奏是否得当;查看直播课教学互动情况,如学生参与讨论、提问等情况;面授课课堂秩序维持情况。
教学方法与手段检查:评估教师是否采用多样化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等;是否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如多媒体课件、教学视频、在线教学平台等;是否注重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课程思政与意识形态检查:检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落实课程思政要求,是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情怀、职业道德等内容有机融入教学内容;是否存在违法内容或有害观点,确保教学内容的思想性和政治性。
第八条 教学效果检查
学生学习情况检查:通过课堂观察、学生访谈、作业检查、考试成绩分析等方式,了解学生课堂参与度、学习态度、知识掌握程度、学习兴趣激发情况等;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教学目标达成检查:对照教学目标,检查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培养效果,评估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教学目标达成的影响,为教学改进提供依据。
第九条 教学管理检查
教学计划执行检查:检查各教学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课程开设是否齐全,教学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随意调课、停课现象,调课、停课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教学档案管理检查:查看教学档案是否完整、规范,包括教学文件、教师授课资料(如教案、课件、作业批改记录等)、学生学习资料(如作业、考试试卷、成绩记录等)的归档情况;教学档案的管理是否便于查阅和使用。
第四章 教学检查方式与周期
第十条 检查方式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定期检查:每学期开展 1 - 2 次全面教学检查,对教学各环节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估,全面了解教学工作整体情况。 不定期检查:根据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和突出问题,随时开展专项教学检查,如针对课程思政教学、实践教学、教学信息化建设等专项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特定领域的教学问题。
全面检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
全面检查:对所有专业、课程和教学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教学检查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全面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状况。
抽样检查:针对部分专业、课程或教学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通过对样本的深入检查和分析,发现共性问题和潜在风险,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
第十一条 检查周期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检查每学年开展一次,确保教学文件的时效性和适应性。
直播(面授)课程教学检查每学期根据课程安排进行抽查,确保每个教学单位和主要课程在一定周期内都能接受检查。
教学管理工作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运行。
第五章 教学检查程序
第十二条 制定计划
教学检查工作办公室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详细的教学检查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安排、检查人员分组及分工等,经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下发至各科室。
第十四条 组织实施
自查阶段: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学自查工作。成立自查工作小组,按照检查内容和标准,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撰写自查报告,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教学检查工作办公室。
检查阶段: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按照检查计划,组织专家督导员、学生督导员等开展检查工作。通过听课、查阅教学资料、访谈师生、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教学检查记录表。 第十五条 汇总反馈
结果汇总:教学检查工作办公室对检查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撰写教学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议等。
反馈会议:召开教学检查反馈会议,向各教学单位通报教学检查结果,反馈检查意见和建议。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签收检查反馈材料,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第六章 教学检查结果处理
第十六条 结果运用
单位考核:教学检查结果作为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单位评优评先、资源分配等挂钩。对教学工作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教学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
教师评价:将教学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体系。对教学评价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教学存在问题的教师,进行帮扶指导,督促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 整改落实
制定方案: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反馈意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整改实施:各教学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定期向教学检查工作办公室汇报整改进度。教学检查工作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定期了解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或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复查验收:整改期满后,教学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各教学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到位、达到预期目标的单位予以通过;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继续督促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由阿拉善开放大学负责解释和修订。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变化、学校教学发展需求和教学检查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九条 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教学检查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