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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放大学系统教学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02


规范全区系统开放教育教学运行管理,严肃教学纪律,严格过程管理推进开放教育“创优提质”战略加强学习支持服务效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根据开放教育教学运行规律和管理需要,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基本原则

坚持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立德树人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开放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坚持“五育”并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紧紧围绕学习者学习需求和学习过程落实,设计和建立教学运行的组织实施、过程落实、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

坚持质量立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可持续发展。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是教学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内涵建设,强化质量文化,保障教学有效运行和学习支持服务落实到位,是实施开放教育教学运行管理的首要任务。

(三)坚持教学运行为保障,提高学习支持服务效能。落实学校让数据多跑路让学生少跑腿”的服务宗旨,认真组织教学运行各个环节工作的开展,努力构建功能完备、运转协调、服


务优质的面向全体开放教育学生的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体系。

第二条 基本任务

(一)落实开放教育“线上线下”融合式教学模式管理要求。线上教学包括学习资源推送、自主学习、实时与非实时教学互动答疑、网上教学活动、形成性考核作业、虚拟实验实训等多种形式;线下教学包括课堂面授、作业点评、答疑辅导、小组讨论、实验实训、专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多种形式。

)落实内蒙古开放大学系统省级统筹、三级办学体制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内蒙古开放大学对分校,分校对学习中心进行指导、管理和支持服务,分级落实教学过程的监督检查主体责任,确保教学运行效果。不断提升教学管理能力和学习支持服务水平,基于开放教育各门课程和每个教学班级,每门课程配备课程责任教师,为学生课程学习提供“学业性”支持服务;由各盟市分校、学习中心配备相应的课程辅导教师,为学生课程学习提供“辅导性”支持服务。

第三条 教学保障

(一)学习平台

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one.ouchn.cn)是实施开放教育线上教学的主要平台,支撑和保障开放教育教与学过程的有效开展

(二)课程学习资源

课程学习资源包括文字教材含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网络课程、音视频资源及文献资料库、案例库、虚拟实验实训资源等

(三)责任教师

责任教师是学校安排的专门负责开放教育课程教学活动统筹设计、组织开展、完成教学任务的组织者和负责人。其根据课程教学需要,负责提出课程教学要求和考核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活动;负责组建包括办学体系辅导教师在内的课程教学团队或课程导学团队,适时开展联合教研活动。

(四)辅导教师

辅导教师是各盟市分校、学习中心安排或聘任的专门承担本单位开放教育课程教学辅导或导学任务的教师。其根据课程教学需要,负责按照学校责任教师提出的课程教学要求,加强与学校责任教师的沟通联系,落实教学辅导或导学任务,及时反馈教学实施效果或学生学习诉求,参与课程教学团队或课程导学团队建设,参与联合教研活动。

第二章 教学准备

第四条 专业教学准备

(一)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确定开设专业设置,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教学管理部门负责选聘课程责任教师,组建课程教学团队,负责编制课程标准,建设课程资源,安排学期教学活动并对责任教师及其课程团队所编制的课程标准、课程资源进行政治性、学术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查。

第五条 网上课程资源上传

(一)所有课程资源在课程正式启用前,课程责任教师须按照教学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的格式上传到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

)课程资源上传后,各课程责任教师负责及时维护和适时更新,确保课程资源使用正常,满足教学需要。资源使用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导致课程资源不再适合继续使用的,课程责任教师必须立即关闭该课程,并按要求重新修订课程资源,重新上传并启用修订完善后的课程资源。

第六条 各盟市分校、学习中心应提供的支持服务

应熟悉教育部相关政策、国家开放大学和内蒙古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办学类型、教学模式、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学生提供学前咨询服务并做好咨询记录

在每学期末对下学期选课进行安排,在开课前根据执行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际教学安排完成学生选课、分班;确保学生人人有书,课前实时到书;以及相关教师账号、权限和任教关系管理。

)在开学时要对入学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宣传开放教育的各项政策和制度,鼓励学生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入学教育主要包括思想道德教育、专业发展教育、学习方法、信息技术教育、心里健康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学生对开放教育有初步认识,转变学习方法,尽快适应开放教育学习环境

组织和指导学生登陆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按时完成选课并缴纳课程学分费和考试费

第三章 教学运行

教学组织

教学管理部门各盟市分校、学习中心是组织教学运行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完成课程教学工作。课程责任教师组织课程教学团队适时向学生提供线上或线下的学习支持服务,通过线上线下讨论、作业点评、个别交流、小组协作等师生、生生互动,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各盟市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学生特点,适时安排面授辅导或网上教学

学习活动组织

学习活动组织是开放教育日常学习支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课程自主学习、面授指导、实践教学、在线课程讨论和线下课堂讨论、辅导答疑、虚拟实训等。各盟市分校、学习中心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应提供的学习支持服务有:

(一)帮助学生掌握每学期的教学进度,及时提供学习所需的教材、光盘、形成性考核作业等相关资料。

(二)聘请辅导教师,组织面授辅导。

(三)督促学生按开放教育学习要求完成网上作业和网上学习,督促学生参与开放教育学习计划安排的音视频互动答疑,适时组织小组讨论和交流活动,增加学生的协同学习能力。

(四)学生学习期间,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环境(计算机机房)和实践基地+

(五)提供督学服务,组织学生参加面授辅导、直播课(包含校部直播课)、网上答疑、提交作业等,及时对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如考试未通过、未交作业等)进行协助,提出可行性建议,鼓励和帮助学生自我管理,降低辍学率,提升学业完成率和毕业率

(六)及时解答和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包括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媒体教材征订、教学模式、教师信息、考试情况咨询;面授辅导、免修免考、课程选课报考等疑难问题咨询;学生学籍异动情况的咨询,包括退学、转学等问题的咨询;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心理健康、政治思想、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个别辅导。

(七)适时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加强交流与沟通。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与开放教育开展的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课程教学总结

课程教学总结由课程责任教师负责完成并由教学管理部门归档保存,作为课程教学开展和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参学学生分布情况;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教学活动设计得与失;教书育人与课程思政;学生状况与学习效果分析;阅卷分析等。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十条 教务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开放教育教学运行统筹组织开展,具体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发布、课程启用、选课安排、考试组织管理、教学活动管理考核和教学档案检查等。

(二)负责开放教育教学运行制度文件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三)负责内蒙古开放大学教务、教学平台的运行监控。

第十 教学部门职责

(一)负责开放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负责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责任教师的聘请、培训与管理,课程教学质量的管控等。

)为学生提供学业性支持服务。根据自身条件,承担或部分承担实体的实验实训教学。

)各种课程教学资源的建设、上传、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

)负责课程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类工作。

第十 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开放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与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负责开放教育教学检查或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学习平台运行、线上教学组织开展、各办学单位教学组织开展等情况。每次检查情况向全区系统进行书面通报,并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负责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抽查,每学期抽查情况全区系统进行书面通报。

第十三条 各盟市分校、学习中心在学习结束后应提供的支持服务有:

(一)组织学生按时完成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

(二)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毕业咨询,办理相关证件,包括学生毕业环节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受理与解答,如毕业审核学生毕业环节指导和在籍生的学籍预警(学籍有效,学分未修满未能毕业的学生)等疑难问题的咨询等。

(三)配合做好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及评定工作。

第十 教学管理部门按照学校要求,对专兼职教师完成教学组织准备情况和责任教师开展教学情况适时开展检查。严格意识形态管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开放教育各项教学工作有效正常运行。

考核评价

第十 教学管理部门落实教学运行的情况,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问题整改情况等,纳入学校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各部门相关专兼职教师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 各盟市分校、学习中心应积极配合落实教学实施,对未按上述学习支持服务要求落实的办学单位及时约谈,将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强化整改。

十七 本办法自学校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负责解释。